昆明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昆招監委【2010】1號
昆明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昆明市招標投標活動交易規則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昆明市招標投標交易規則》已經市招監委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昆明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昆明市招標投標活動交易規則
第一條 為規范市場交易行為,保護交易活動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保證交易活動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4】56號)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昆明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昆明市招標投標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是交易中心”)是經昆明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為全市招標投標活動提供交易場所、信息、咨詢、商務等服務的機構,集中進行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交通建設和水利建設等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交易活動的有形市場。
第三條 進入市的規定場交易的各方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擾亂是交易中心的正常秩序,不得非法干預正常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五條 市交易中心職責和義務:
(一)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地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 為入場交易各方主體提供招標公告發布、開標及評標的場地服務;
(三) 建立和完善招標投標的信息網絡,實現信息收集、發布功能,為交易各方主體提供高效的網絡信息服務;
(四) 提供法律、法規、政策等咨詢服務,提供有關企業資質、專業人員和工程建設相關信息的查詢服務;
(五) 受委托對評標專家信息庫進行維護,提供評標專家抽取服務,對評標專家的出勤情況和評標活動進行記錄和見證,并將記錄抄送相關主管部門;
(六) 負責進場交易項目的招標投標文件等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統一管理,并建立檔案管理制度,按規定招標投標為有關部門及單位提供檔案查閱服務;
(七) 對進場交易項目招標投標交易活動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開展調查;
(八) 協助昆明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建立入場交易各方主體誠信檔案;
(九) 在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下,按照規范、有序、縝密、完善的要求,加強交易活動日常管理,保障交易活動場所的秩序和安全,保障交易活動順利進行;
(十) 承擔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 市交易中心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假日停止辦理交易手續,根據招標人的要求,經昆明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同意可以適當延長和調整具體項目的交易時間。
第七條 交易流程
(一) 入場交易登記;
(二) 開、評標時間預約;
(三) 發布招標公告(政府采購公告);
(四) 資格預審(如采用);
(五) 發售招標文件;
(六) 踏勘現場、招標答疑;
(七) 投標保證金和廉政保證金收??;
(八) 評標專家抽??;
(九) 投標文件遞交、收取、封存;
(十) 開標、評標;
(十一) 評標結果公示;
(十二) 收取交易服務費、打印統一格式中標通知書、領取《入場交易證明書》;
(十三) 退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和廉政保證金;
(十四) 合同備案后,退還中標候選人投標保證金和廉政保證金。
第八條 依法需要履行審批或者備案手續的,應當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入場交易登記時,應當提供項目。招標備案批準文件,否則不予辦理入場交易登記手續。
第十條 昆明建設交易網(www.kmctn.com) 是昆明市招標投標交易信息發布平臺。
第十一條 市交易中心在昆明建設交易網(www.kmctn.com)發布招標公告,工作日15:00時以后登記項目,公告時間從次日計算。 招標人對所發布招標公告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十二條 招標控制價(攔標價)和招標文件補遺領取通知應通過昆明建設交易網(www.kmctn.com)發布,潛在投標人按通知要求領取。
第十三條 市交易中心按招標文件要求辦理投標保證金和廉政保證金的收取和退還手續。
第十四條 招標人應當于開標當日持《評標專家抽取申請表》,在市交易中心通過專家抽取系統隨機抽取評標專家。監督人員和市交易中心操作人員在《評標專家抽取情況統計表》上對抽取結果簽字確認。
第十五條 市交易中心設立開標室,與開標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投標人參加開標人數一般不超過3人,參加開標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 招標人應當于開標前到達開標室,做好開標前準備工作;
(二) 開標期間應當關閉通訊工具或者設置為靜音狀態;
(三) 開標期間投標人如有疑問,應當征得主持人同意后發言,不得大聲喧嘩;
(四) 開標期間嚴禁吸煙和隨意走動;
(五) 不得擾亂正常的開標秩序。
第十六條 市交易中心設立封閉評標區,與評標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進入評標室一般不得超過3人,進入評標區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訊工具應當放入市交易中心專用寄存箱,不得帶入評標區,參加評標的人員確需對外聯系的,經招標投標監管部門同意后,可使用評標區專用錄音電話;
(二)評標專家必須通過身份識別后才能進入指定評標室;
(三)進入評標區的人員必須掛牌或者持證工作,在評標過程中不得隨意進入其他評標室或者擅自離開評標區;
(四)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不得從事與評標工作無關的活動,評標時使用專用稿紙,不得帶走與評標有關的資料;
(五)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應當獨立評分,不得互相詢問評分情況、發表誘導性言論和打默契分,工作人員不得對評標工作發表意見;
(六)依法應當回避的,評標專家應當向招標人提出并回避。
第十七條 進入評標室人員應當在《評標現場人員簽到表》上簽名,評委應當在評標前簽署《評標專家聲明書》。
第十八條 市交易中心根據招標人提供的《評價結果公示表》在昆明建設交易網(www.kmctn.com)發布中標公示。
第十九條 參加招標投標交易活動各方主體如有以下行為,視情況由有關部門處理:
(一) 招標人不按規定公示中標結果;
(二) 評委私自帶走與評標有關的資料;
(三) 隨意進入其他評標室或者擅自離開評標區;
(四) 私自將評標工具帶入評標區;
(五) 惡意損壞設施、設備;
(六) 提供虛假信息和虛假材料;
(七) 其他干擾市場正常交易秩序行為。
第十二條 市場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相應的責任追究:
(一) 不按交易服務規范要求提供交易服務和組織交易活動,影響交易效率,造成交易糾紛或者引起交易投訴的;
(二) 在服務過程中,違反廉潔自律管理制度,違規干預招標、投標活動的;
(三) 在交易服務過程中,對違規交易行為不及時報告或者放任縱容的;
(四) 在交易服務過程中,串通有關人員,利用計算機或者其它手段設定評標專家或者評標前泄露評標專家名單,給他人提供舞弊幫助的;
(五) 在交易服務過程中,因管理不善,導致出現串通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
(六) 打探并泄露招標投標有關情況,造成招標人或者投標單位重大損失的;
(七) 拒絕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或者在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時提供虛假情況的;
(八) 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招標投標相關主要材料丟失的。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
附表:1. 招標公告公布登記表;
2. 招標控制價(攔標價)、招標文件補遺領取通知;
3. 入場交易證明書。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
市政協辦公廳、市紀委辦公廳。
市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