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公告2014年第1號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已于2013年12月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13年第10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 年4月1日起施行。原《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商務部2004年第13號令)同時廢止。
部長:高虎城
2014年2月21日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招標范圍 第三章 招標 第四章 投標第五章開標和評標 第六章 評標結果公示和中標 第七章 投訴與處理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對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制定本辦法。
......點擊下載全文
2014年2月21日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