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洱縣2012年農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招標評標工作已經結束,評標結果由招標人(寧洱縣農村公路建設指揮部)審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2006年第 7號文《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現將該項目各合同段中標候選人及備選中標人公布如下:
寧洱縣德安鄉蘭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1.1 中標候選人:廣西盛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1.2 第一備選中標候選人: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1.3 第二備選中標候選人: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公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寧洱縣黎明鄉窯房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1.1 中標候選人:云南東辰建設有限公司
1.2 第一備選中標候選人:曲靖市民豐建筑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1.3 第二備選中標候選人:云南一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寧洱縣黎明鄉興樂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1.1 中標候選人:云南第三公路橋梁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1.2 第一備選中標候選人:云南交通建設工程公司
1.3 第二備選中標候選人:梅州市政建設集團公司
寧洱縣勐先鄉竹山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1.1 中標候選人:云南保山宏勘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1.2 第一備選中標候選人:云南虹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 第二備選中標候選人:云南恒翔路橋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評標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各投標人若對中標結果有異議,請于發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內(2013年02月05日至2013年02月18日下午17:30分前),向普洱市寧洱縣監察局進行書面材料投訴。投訴材料應當包括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相關請求及主張;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等。投訴人是法人的,投訴材料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其他組織或個人投訴的,投訴材料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投訴人本人簽字。不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第11號令,2004年6月21頒布)規定的投訴將不予受理。如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上述單位將成為中標人。
注:2013年02月05日至2013年02月18日(02月09日至02月15日為節假日,時間不算在公示期內)
投訴和舉報電話
普洱市寧洱縣監察局:0879-3209805
寧洱縣農村公路建設指揮部
云南山重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13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