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沅2016建制村通暢工程施工招標評標工作已經結束,評標結果由招標人(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審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2006年第 7號文《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現將該項目各合同段中標候選人及備選中標人公布如下:
合同段 | 推薦中標候選人 | 預期中標價(元) | 備 注 |
---|---|---|---|
第1合 同段 |
云南宏橋路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38028553.00 | 中標候選人 |
云南通暢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37900325.00 | 第一備選中標候選人 | |
云南宏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8114033.00 | 第二備選中標候選人 | |
第2合 同段 |
云南錦鑫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34603555.00 | 中標候選人 |
云南通暢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34661119.00 | 第一備選中標候選人 | |
云南宏橋路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34499104.00 | 第二備選中標候選人 | |
第3合 同段 |
云南恒通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43927247.00 | 中標候選人 |
普洱市宏祥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43949433.00 | 第一備選中標候選人 | |
普洱萬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3866020.00 | 第二備選中標候選人 |
以上評標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各投標人若對中標結果有異議,請于發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內(2016年04月08日至2016年04月14日下午17:30分前),向普洱市交通運輸局進行書面材料投訴。投訴材料應當包括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相關請求及主張;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等。投訴人是法人的,投訴材料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其他組織或個人投訴的,投訴材料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投訴人本人簽字。不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第11號令,2004年6月21頒布)規定的投訴將不予受理。如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上述各合同段的中標候選人將成為中標人。
投訴和舉報電話
普洱市交通運輸局:0879-2122970
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云南山重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8日